学校人事管理制度大全-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作息制度
(一)学院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
(二)具体作息时间由学院办公室负责制定。
(三)周六、周日正常不需要上班的部门为。财务处、人事处、教务处、基础部、就业指导中心、招生办公室。
(四)周六、周日正常需要安排值班的部门为:各系、学生处、院办公室
(五)资产管理处周六正常上班,周日全员休息,其中仓管员周一到周六全天24小时在岗(不含周六晚)。
(六)基建处(不含维修队)周六正常上班,周日全员休息。
(七)全天24小时值班的部门或岗位为。基建处维修队、后勤服务中心大厅、保卫处值班室、巡逻队、楼管员、门卫。
(八)开水房管理员、浴池管理员、锅炉工等岗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而定,具体由总务处负责制定。
(九)所有岗位确保平均每周不少于1天的休息。
第二条
请假制度
(一)请假的原则
1、书面事先的原则。员工请假1天的需提前1天(超过1天的需提前3天,周六、周日正常休息除外)向部门负责人递交申请;因病或紧急情况不能事先递交书面申请的,应先电话请假,假后补办书面手续。
2、一假一请,无论何种原因的续假,须重新请假。
3、请假后再申请续假的,原则上不能超过7天。
4、按级请假,逐级审批,向谁请假向谁销假。
5、请假时间超过3天的,必须进行业务交接。
6、无正当休假原因或无正规请假手续而擅自休假,按旷工处理。
(二)请假申请程序及批准权限1、程序(1)请假的员工必须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并按规定逐级报经批准。(2)如特殊原因不能按批准日休假的,应及时通知所在部门及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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