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公司企业标准物资报废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原材料和成品的报废审批流程,以及报废实物的处理等管理要求。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家用空调事业部。
2报废物资的定义
2.1报废物资。指工厂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物料、成品无法使用及销售的各种物资,包括原材料、分厂自制品及成品。
3管理要求
3.1报废审批流程
3.1.1原材料及自制件报废处理:
a)
由于技术更改无法满足生产需求的原材料和技术文件明确报废处理的物料,由物料所在仓库或分厂提供报废物料清单,经工程部鉴定确认,根据分权手册送相关领导审批。
b)
分厂生产过程中自身责任造成的不合格物料(包括外购件和自制件),由分厂自行提供报废清单,经分厂工艺鉴定,厂长确认,根据分权手册送相关领导审批。
c)
分厂生产过程中属于供应商责任造成的不合格外购件,经物资仓库退回供应商。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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