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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长霞的真情自述:“凡事要做就做到最好”

2001年4月,组织上把我安排在登封市公安局局长这个重要的位置上,我心绪万千,夜不能寐。我不由地在心里默默问自己:自己能干好吗。带几百人的队伍是头一次,从城市到农村开展工作更是头一遭。吃苦倒也不怕,怕的是工作干砸了,无法向党和组织交待,无法向登封63万父老乡亲交差。但自己有股不服输的劲头,凡事不做则已,要做就要做到最好。我下定决心,凭着自己对党的赤胆之心,对警察事业的无悔追求,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我一定会把工作干好,也一定能把这支公安队伍带好。

“不能亲自到现场破案的公安局长,不是好局长”

“不能亲自到达现场破案的公安局长,不是好局长。”这是我一贯信奉的工作原则。2001年7月23日6时许,市区嵩阳路南段路新兴街居委会一居民家中,一名歹徒手持匕首挟持户主的两个儿子,索要5万元钱。闻报,我来不及穿袜子,便飞速赶赴现场,同时调集刑警、巡警、武警、交警等150名警力将现场包围,安排了狙击手占据周围制高点,寻机将歹徒击毙,并采取五项措施进行抓捕工作。经过和歹徒60分钟的殊死较量,终将歹徒制伏。当民警押着歹徒走出小巷时,受到了上千名围观群众的热烈欢迎。我的心里无比自豪,这是人民群众对我们公安工作的褒奖,更是人民群众对我们公安工作默默无言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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