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银行安全防范工作简报
20**年11月11日,省分行营业部洪城支行洪城大市场分理处发生一起持枪抢劫杀人案。案情如下:11月11日18时15分,五名(警方称四至五名)蒙面持枪歹徒事先抢劫一辆红色桑塔纳出租车(赣a-07328),并将司机掐死,丢在后车斗内,开至洪城分理处前四人下车,两人把守大门,两人冲进营业厅,将正在办理存款的两位顾客(男性)打死,并叫嚷:“打开门,拿钱来,不开门,就打死你们。”营业员见状,立即趴下,并按响“110”和现场报警器,歹徒仍用枪顶在该支行员工背上,逼其打开通勤门,闯进营业间,将当天在桌面上正清点的营业款50余万元用两个编织袋卷走,约18时22分离开逃遁(另有100余万元存于款箱未被抢走)。
针对第四季度案发高峰期和当前重特大案件频发的严峻形势,年关已近,各种情况都有可能出现,为此,省分行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行要从“11-11”案件吸取教训,引起高度警惕,举一反三,立即普遍检查安全防范工作,时刻高度警觉,以防不测。
二、各行要切实加强对安全防范工作的领导,从现在起,必须安排行领导轮流值班,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加强工作联系和情况通报。各级行行长、单位一把手有事外出,离开本辖区必须向上级行请假。
三、各单位要保持高度警惕,夜间守库值班必须到位,加强警戒,在外面有人叫门而又真相不明的情况下,不得开门。尤其是设有库房的营业网点,要严格执行双人守库、多人住所和主任带班制度。
四、要切实加强运钞安全管理,严格操作规程,早晚接送款项必须提高警惕,严加防卫,运送款额较大的支行要加派护卫车和增加押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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