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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90天,成为不一样的自己

文/amanda

迄今为止,我连续做了超过22天的事有很多:

从零开始画时装插画,每日一画坚持120天以上,现在虽不是每天画,还是依旧作为小爱好保持着;

生完孩子连续跳操3个月,没有节食,瘦了将近20斤;

现在只要有完整的时间至少隔天去健身一次;

每晚隔天做一次腹肌撕裂者加plank;

每天至少看半小时书,每周至少看一本;

每周至少看一个电影(比较奢侈,有时候一个电影大概要分成3——4天才能看完);

……

我不是要标榜自己的决心和毅力有多强。从小到大,我都被我妈定义为是一个三分钟热度的人,这点,直到现在她仍未改变观点;但在我朋友们的眼里,我却是一个超级有毅力人,只要下定决心去坚持就一定会去做。

为了改变我的三分钟热度性格,我给自己提出一个要求,就是以22天习惯养成为基础的,只不过,我要求自己,如果真正开始一件事就至少要坚持90天以上。

它对我的确受益匪浅,我想把它也分享给已在职场的你。

如果当年我在职场,也有人能告诉我这样一个方法,我想我会比现在更好。

你的职场就是你的微缩人生。毫无疑问。如果你处理不好工作八小时的各种问题,八小时之外你依旧也是一个loser。

因为我曾经就是如此。

当我大学毕业,我告诉自己,我得找个我喜欢的工作。结果因为拮据,我匆匆忙忙时间选了当初自己认为不喜欢的职业;当我在那家公司做的风生水起,临走老板苦苦挽留说本来年底就升合伙人了,让我再考虑考虑时,我还是决然离开,理由是我不喜欢乙方,我要去甲方;当我去了甲方,一下子变成了死工资,而且做了风箱里两头受气的老鼠时,我才明白,甲方更没那么好当;当我的夹饼气导致我整天抱怨这个那个时,我又一次离开。一次一次的离开,理由看似不同,但深层次总归还是因为不愿意承担问题,遇到问题自然而然采取躲闪的态度。

到现在,我回顾差不多10年前的自己,我才发现的愚蠢之处,我最怀念的,让我成长最快的,反倒是我当年最看不上的第一份工作。

我们都有一个通病,永远不愿意承认自己是在给自己找借口。别说你不是。

没找到工作你不努力去找,你说你尽力了真不好找;

找了工作你说自己不喜欢,于是你整天混日子;

你说你要跳槽跳槽跳槽,你整天把跳槽当口号喊,恨不得全公司都知道,但你就是几年都不敢动一下;

你说自己在等一个合适的机会,但是机会绝不会自己找来;

好不容易,你终于跳槽了,找了合适的单位,马马虎虎的薪水,离家也不算远,工作也算是自己喜欢,老板对你也很客气,一开始你在那呆的舒服极了,接着你就发现那公司也没你想的那么好,老板也只是笑里藏刀,你又恢复了以往的懒散,继续混。

这难道不是大多数人的通病么。只要是触动你内心,让你倍感纠结的问题,你总能为自己找出成千上万个理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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