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信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实施方案
经信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不断深化和有效落实,确保今年各项经信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地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地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一岗双责”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本委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各级纪检工作会议精神,自觉地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工作全程,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确保本单位无重大违规违纪案件发生,为地区经信事业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纪律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思想教育机制,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通过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切实发挥制度的规范和约束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通过建立和完善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通过健全反腐败责任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使全委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责任制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确保全委干部无重大违规违纪案件发生,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三、组织领导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科室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必须与领导班子考核目标管理、精神文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行风建设以及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党风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研究、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为加强领导,委党组成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蔡淑红(党组书记)
副组长:宋柯(党组副书记主任)
王龙才(纪检组长)
何佳(党组成员、副主任)
海拉提(党组成员、副主任)
卓越(党组成员、副主任)
叶尔肯(党组成员、副主任)
刘向东(副主任)
向阳(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员:林玲、潘桂清、董勇、李永华、胡安、戴勇、王飞、于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龙才同志兼任,经信委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充分发挥党内党外干部群众的监督作用。着重抓教育、抓防范、抓制度、抓管理、抓重点环节,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违纪的人和事,坚决查处。
四、责任范围
1、党组书记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委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和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对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五、责任内容
(一)委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部署和任务,坚持“一岗双责”,既要抓好自己分管工作,又要抓好所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制定适合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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