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近年来,县地税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地税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以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积极构建公正、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机制,推动全县地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有效地促进了税收中心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按照鲁政办发〔2014〕22号、菏政办发〔2014〕45号和定政办发电[2014]26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了自查完善,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做法
(一)组织保障有力,推动政务公开高效实施。县地税局党组高度重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其作为密切税企关系、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遵从度的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健全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领导小组,进一步巩固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组织协调,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实现政务公开“有人过问、有人领导、有人督促、有人落实”的良好局面。在充分发挥领导小组职能作用的基础上,局领导率先垂范,积极参与政务公开组织实施工作,近年来,局长走进“定陶民生面对面”,参加税企恳谈会,现场解答群众和企业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体现阳光办税理念。
(二)公开重点突出,主动全面公开政务信息。主动把政务公开工作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下,在政务公开内容上,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地税局的要求,重点公开与纳税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纳税人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确立了以下八项重点公开内容:一是税收政策。将税收法律法规和税种、税率、税收优惠等基本政策通过散发宣传明白纸向纳税人和社会公开,将税务登记、发票管理政策在本局外网上公开。二是办税程序。办理涉税事项的工作流程、审批项目在本局外网上向社会公示并公开办理。三是纳税定额。对个体工商业户及财务核算不健全的小型工商企业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对定额标准、定额程序、定额结果在本局外部网站及县城繁华街道电子显示屏上公开。四是税收减免。对纳税人应当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办理税收优惠的有关事项、行政审批情况向纳税人公开。五是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编制权力目录,绘制行政职权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开,将行政权力清单内容(共17项)和行政审批事项(共14项)按时提交县编办,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六是服务标准。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义务和权利,以及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有关工作制度、行为规范、服务承诺等主要内容向纳信息税人和社会公开。七是财政资金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将2013年和2014年1-9月发生的“三公”经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和因公出国费用)以及专项资金信息、政府采购情况在本局外网上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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