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优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的情况汇报
市效能办:
按照贵办下发的《关于报送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吉效能办字[2010]2号)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班子会议,对照《实施意见》认真进行了研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具体的贯彻意见及实施举措,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不断深化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对目前民政部门行使的各类规范性、创业扶持政策性文件和审批权进行再次清理。做到凡是国务院和省政府已经明令取消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务院各部门、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作为设定依据的对外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对经确认继续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已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和办事窗口向社会公布,并按规范性文件备案程序报送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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