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自查报告
xxxx年红河州林业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州委、州政府和州纪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省纪律九届三次全会、州委七届二次党代会、州纪律七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州林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纪律保证。现将红河州林业局党组xxxx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责任主体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自查50分)
(一)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自查20分)
红河州林业局党组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党组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今年班子成员进行了调整,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也进行了相应调整,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卫官祥任组长,党组成员为成员。班子成员充分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加强党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执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是政府部门在新形势下履行职能,依法行政,不断加强部门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完成林业艰巨任务,实现林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建设森林红河的必然要求。局党组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州党委、纪委、纪工委的工作部署,以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为重点,强化资源、资金、质量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林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其他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具体责任,各部门和下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形成了党组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工作格局。
年初,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2012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结果进行认真讨论,并研究2013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月28日与州委、州政府签订《责任书》后,局党组专题学习了《红河州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研究和完善了《红河州林业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内容。之后召开红河州林业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局党组书记、局长卫官祥作了《落实八项规定切实转变作风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的讲话,并与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分别签订了《红河州林业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13年),通报了红河州林业局对局属各单位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检查考核结果并兑现了奖惩。我局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与反腐败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了具体任务和责任人员,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布置,一起检查,由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抓落实。
州林业局领导班子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按通知要求参加州委、州政府、州纪委召开的各种会议。
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半年、全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自查报告制度,按时向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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