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干部下村公务餐票制的实践与探索
――实行干部下村公务“餐票制”的实践与探索
近年来,黄坑镇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针对农村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入手,不断探索创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新途径、新办法,从2009年1月开始,全面实行干部下村公务“餐票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背景原因
黄坑镇是南平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为扎实推进全镇党风廉政建设,镇党委、政府着力先行先试,2008年12月初,就如何规范村级招待费问题,组织专题调研,发现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是干部思想认识偏差。一些村干部认为,只要把经济建设搞上去,集体增财、农民增收,“吃一吃、喝一喝,算不了什么”;现在村里工作人员少、任务多、压力大,“如果没有吃喝,怎么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只要没有把公款装进口袋,吃喝不犯法等。二是村级招待费居高不下。据统计,2008年全镇11个村招待费79.83万元,平均每个村7.26万元,与2007年相比增加18.46万元,增幅30.08%。个别村还受到南平、建阳市纪委的点名批评。三是“吃喝风”屡禁不止。过去,镇党委、政府针对村干部“吃喝现象”,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村干部作风建设工作意见》、《村干部行为规范》、《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的若干规定》等文件,并在村主干会议上反复强调严格控制村级招待费。但是个别村干部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年初召开村民代表、民主理财小组会议,以各种理由说服村民代表、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把高额村级招待费纳入年度预算,形成“合法化”,“吃”得安心,“喝”得无忧。四是巧立名目招待。个别村干部为了招待“客人”,采取“挂羊头,卖狗肉”的办法,在招待发票上注明招待镇领导、市直部门领导以及外地客商等,骗取民主理财小组的同意,达到合理开支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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