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商部门落实四个转变实现四高目标的思考
一、“四个转变”和“四高目标”具有重要的时代特征和理论意义
科学的理论总是从不断发展的实践中产生,同时又指导实践向更高的层次发展。当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面临着内外环境的重大变化,也迫切需要新的理论指导。周伯华局长提出的“四个转变”和“四高目标”适应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和实践性。
一是适应了当前国内外形势的新需要。当前,全国上下都在认真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新时期指导各项工作的指南。“四个转变”和“四高目标”是科学发展观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部门化,也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其次,当前国内外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给工商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课题,如何在准确把握企业对工商部门的需求,充分发挥工商职能,帮助企业度过难关,确保地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也是工商部门需要认真研究的一个重大而紧迫的课题。再次,责任政府建设和民生利益维护,给工商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去年以来,一些地方相继发生了许多重大责任事故,特别是近期发生的问题奶粉事件和多起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也给工商部门提出了深刻的警示。“四个转变”和“四高目标”的提出,对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理顺思路,调整职能,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解决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当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面临着重大转型,征收了二十多年的“两费”停收,使许多工商人员特别是基层的干部职工出现了迷茫、不知所从的现象,部分人员的能力、素质不能适应形势和发展的要求,对新的经营方式敏感性不高,对新的领域比较陌生,监管执法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相对不足,面临着“本领恐慌”。要把他们从习惯于收费的状态中转变到加强监管、行政执法和服务发展的工作形态上,改变对原有工作状态和工作方式的“路径依赖”,还需要一个时期的心理适应和工作转型。“四个转变”和“四高目标”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开拓创新指明了方向。
三是有助于推动系统内行政执法机制和监管机制创新。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大部门体制改革”设想,就是要着力解决机构重叠、政出多门、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问题。同时,新的“三定”方案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等新的职责,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断创新思维方式和监管方式,抉弃传统的、落后的管理理念,努力拓展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空间;在部门内部,要合理配置管理资源,推进管理创新、组织创新,避免“系统失效”现象,着力转变职能、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四是有助于树立工商部门的社会形象。“小政府、大服务”是现代政府的发展方向,工商机关是政府负责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必须对政府负责,为公众服务,“四个转变”将工商机关的服务寓于监管职能之中,有效地达到让社会满意的“四高目标”。同时,在“两费”征收时期,许多基层工商机关将大部分精力和时间放在了收费上,社会上有相当一部分人对于工商部门职能的认识也基本停留在收费管理上,“两费”停征以后,社会上一些人对工商部门的存在价值产生了误解。鉴于此,尽快实现“四个转变”,达到“四高目标”,将使工商机关以卓有成效的工作业绩获得社会认可。
二、落实“四个转变”、达到“四高目标”要求的方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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