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目前我国行政机关中赋有行政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很多,依照他们的法定权限和职责划定,主要包括:工商行政、税务、物价、公安、卫生防疫、技术监督、财政审计等十几个部门。他们在管理社会公共事务中,国家赋予他们具有制定行政规范权、行政许可权与批准权、行政检查监督权、行政制裁处罚权、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司法权以及其它行政处理决定权,覆盖着社会公共事务的方方面面。他们在管理社会公共事务中做得好坏,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和权威,同时也体现了国家行政管理、人员素质的水平和质量。为此,坚持依法行政,是推动行政管理向民主化、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的有效载体,也是我们研究行政管理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重要课题。本文仅就工商行政管理的行政监督管理、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途径谈一些浅显的认识。
一、加强法制,对工商行政管理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行政”和“政治”是同出一源的,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复杂化,在国家的政治活动中,“政”和“治”开始有了分工,这种分工由不明显到明显,行政才逐渐从政治中分离出来。可以这样说“行政”是依法行使国家权力对国家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的活动。马克思曾经指出:“行政是国家的组织活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第页)。马克思这一论断正确揭示了行政活动的由来和本质。特别是在现今社会,行政管理活动的范围和内容日益广泛和复杂,成为国家管理活动中最普遍、最直接、最经常的一种管理活动。
工商行政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之一,它不仅有其行政机关的一般属性,还具有其它行政管理部门不具有的特殊性,即:市场监督和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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