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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改革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

我们竹山县从××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现在,已逐渐步入规范运作的轨道。税费改革后如何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全县迈入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是各级组织和广大干部共同研究探讨的一个重要课题。特别是在我县这样的山区贫困县,显得尤其重要。对此,我们带着这个课题,到部分乡镇、村组进行了调研,发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亟待加以解决。

一、农村税费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⒈农村基层组织对税改后的形势变化认识不足,应对乏力。实行税费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农村税费制度。我县税改后全县农民人均负担元,亩平元,减负幅度为。今年,国家实行农业税降低个百分点,取消除烟叶以外的特产税,还出台了对种粮农民实行补贴、对水稻良种实行补贴政策。农民负担大幅度的减少,充分体现了党对农民的关心。税费改革的推行,既是现行农村利益分配关系的一次大调整,也是乡村机构、政府职能、税收体制的一次大变革,减轻了农民经济负担,减轻了干部精神负担,将会较大的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调动农民种粮生产的积极性。但同时也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基层组织的工作职能将发生较大变化,工作重心和职能必须重新定位并实行转移。特别是由于税收征收主体的逐渐变化,群众对基层组织的“依赖性”减弱,基层组织对散居在山区的群众管理难度相应加大。二是乡、村两级基层组织“无钱办事”的矛盾将更加突出。税改后,“三提五统”等收费项目取消,乡镇财政收入平均减少三成以上,有的乡镇连干部工资已经难以按时发放;我县以上的村无村级收入,仅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维持基本运转,村级组织为群众办实事的条件受限。

⒉陈旧的方式方法与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由于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一部分党员干部思想上存在着盲目乐观的思想倾向。认为税费改革了,合理的税收可以交农税部门征收,村干部只是协税,少数“难缠户”、“钉子户”完全可以交给司法部门强制性收取。还有一部分党员干部存在着消极畏难情绪,一忧干部工资难以兑现;二忧资金短缺,工作难以开展;三忧无钱为民办实事,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四忧债务难以化解、偿还。导致工作手段弱化,表现为法律手段不会用、行政手段不敢用、经济手段不能用、思想教育手段不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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