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实践与思考
作为三峡工程所在地和全国113个环保重点城市之一,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既是推进宜昌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宜昌市委市政府对全市人民的郑重承诺。多年来,宜昌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环境优先的发展理念,把“创模”作为推进科学发展的重要载体,深入扎实地开展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了经济、社会、环境效益“三赢”。
一、宜昌“创模”的主要做法
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涵盖了经济、社会、环境等多个方面的考核指标,“创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宜昌市坚持“重民生、重过程、重特色”和“务实、真实、扎实”的“三重三实”原则,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突出重点,彰显特色,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一)完善创建工作保障机制,夯实环境保护群众基础。成立以市委书记郭有明同志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创建工作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全市创建工作。科学编制“创模”规划,详细制定“创模”实施方案,将各项创建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把创建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实行综合考评,“一票否决”。多元化增加创建投入,几年来累计投入环保资金近50亿元,为“创模”提供了强大资金保障。开通12369环保热线,在各类新闻媒体开辟“创模”专栏,面向社会聘请义务环保监督员,编发《市民环保手册》,组织开展“创模”知识竞赛、“创模”摄影大赛、“创模”进社区等活动,拓宽环保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健全环保公众参与机制,强化环保公众监督机制。组建“青年环保志愿者”、“巾帼环保志愿者”和“环保小卫士”等环保公益组织,使“创模”工作得到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构建了扎实的环境保护群众基础。
(二)以节能减排为突破口,积极构建“两型”社会。通过扎实开展节能减排等工作,积极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一是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将节能减排目标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了“十大节能工程”和“百家企业节能工程”。通过推进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建成了一批节能企业,单位能耗普遍下降。全市化工、建材、冶金三大高耗能产业节能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部分产品综合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2007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每万元增加值能耗为2.08吨标煤,比上年下降10.7%。截至2007年,共完成减排项目129个,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年度削减率分别达到15.5%和6.2%,提前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一五”削减任务。二是把推广清洁生产与污染治理有机结合,把推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作为规范企业环保管理的有效手段,积极引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三是推进清洁能源利用,优化能源结构。充分利用水能资源优势,科学实施水电能源开发,宜昌市域内已经建成葛洲坝、清江隔河岩和高坝洲等400多座水利水电工程。抓住西气东输机遇,积极建设天然气利用项目,目前宜昌主城区各单位和家庭已用上天然气。四是积极探索发展循环经济。制定《宜昌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通过不断探索实践,形成了以“创新中循环,循环中增效”为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宜化集团、兴发集团成为全国循环经济先进企业,有7家企业被认定为全省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宜昌开发区成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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