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会机关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彭泽县总工会机关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草案)
县总工会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在县总工会内部实行目标管理考核。现将《彭泽县总工会机关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3月16日
彭泽县总工会办公室2018年3月16日印发
(共印15份)
彭泽县总工会机关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加强县总工会机关效能建设,健全完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考核工作体系,促使工会干部进一步切实转变作风、努力提高素质、积极履行职责,推动工会工作更好地主动融入大局、全面提升水平、服务发展稳定,特制定本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县总工会机关各部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成立县总工会机关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县总工会主席吴建忠任领导小组组长,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胡艮宝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县工会副主席任成员,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考核。
三、考核方法
主要采取平时考勤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方法是。
1、年底县总工会机关各部门对照考核目标内容,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并自评得分。
2、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议,提出评分意见。
3、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考核情况和评分意见,反馈给考核对象,并收集整理有关意见进行合理调整。
4、考核领导小组对评分意见进行研究审查,确定考核对象得分并报县总主席会审定。
5、记录存档。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考核对象的考核情况和最终得分,经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存入目标管理考核档案。
四、平时考勤
1、平时上下班采取签名制。上班签名时间:上午9点15分前,下午3点前;下班签名时间:上午11点后,下午5点后。
2、有事请假半天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一天内由常务副主席批准,一天以上由主席批准,在外开会或公务须向办公室通报。
五、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及考勤津贴(2000元)和目标管理奖金(4000元)发放的主要依据。
1、旷工半天扣考勤津贴20元,旷工一天扣考勤津贴40元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全年累计旷工15天(含)以上的,扣除当年全额考勤津贴和目标管理奖金。
2、年终目标考核总分在100分以上(含100分),全额兑现目标管理奖金,按每相差5分为一档扣发目标管理奖金200元。
3、班子成员的目标管理奖金与有关部门的考核得分情况挂钩:主席与全部考核对象的平均得分挂钩;其他班子成员30%部分与全部考核对象的平均得分挂钩,70%部分与所分管部门的考核得分挂钩。
六、各考核对象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各100分)
办公室
1、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30分)
2、完成市总下达的报刊征订工作任务(20分)
3、做好由县总主持召开的会议会务工作。(15分)
4、及时做好上级、部门来文、来电等公务性文件呈阅、办理、督查和归档工作。(10分)
5、做好综合性文件、材料等审核、打印、发送,并做好原件的存查、归档工作。(10分)
6、做好接待工作。(5分)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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