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开展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规范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城市计划生育工作水平,针对目前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暴露出来的问题,决定在全区开展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专项治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月×日至×月×日,共计个月时间,具体活动安排时间为:人民办(×月×日至×月×日),西兰办(×月×日至×月×日),渭西办(×月×日至×月×日),古渡办(×月×日至×月×日),吴办(×月×日至×月×日),陈杨办(×月×日至×月×日)。其他镇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安排治理活动。
二、活动内容:
明确社区计划生育管理机制
⒈属地管理。凡辖区所在地的城区和非农业人口较多的集镇区均属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范围。上述范围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事业、企业单位(统称各居民小组)和村(居)委会以及新建开发区和住宅小区都纳入城市社区管理范围,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为辖区范围内的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的重点对象是已婚育龄妇女。
⒉单位负责单位的工作地与家属区属同一地域的,单位作为街道办事处乡、镇及社区居委会辖区内计划生育管理的基本单位,全面负责本单位和家属区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考核不在同一地的,工作地实行法人代表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家属区由驻地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居委会进行管理,即实行属地管理。但单位必须将家属区完整的计划生育档案建好移交给所辖社区并落实一名专(兼)职人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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