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问责任制范本
首问责任制
根据党委、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暂行规定》的要求和《关于机关工作人员诫勉教育和效能告诫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是指办事单位、个人及群众来信来访,办事或电话咨询,第一个接受询问的人负有首次接待的责任,即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不论询问的内容与本人职责是否有关,都要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要向来访者告知自己的姓名、职责和联系电话,认真听取来人(来电)的意见、要求和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并认真做好登记和记录。
三、首问责任制按“首问负责、对口接待”的原则进行。
属首问责任人所在室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向当事人一次性解释清楚如何办理;不属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不得简单回答“我不管”,应主动引领负责工作的同志处,若负责该工作的工作人员不在,应做好解释工作,向当事人指明办事人的位置及联系电话、联系人,并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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