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对小数性质表述的商榷

小学数学课本对于小数点位置移动引起小数大小的变化作了如下表述:

“小数点向右移动一位,原来的数就扩大10倍;小数点向右移动两位,原来的数就扩大100倍;小数点向右移动三位,原来的数就扩大1000倍;......”

“小数点向左移动一位,原来的数就缩小10倍;小数点向左移动两位,原来的数就缩小100倍;小数点向左移动三位,原来的数就缩小1000倍;......”

然而,现代汉语的权威工具书《现代汉语词典》对“倍”的解释却是:“与原数相等的数”。因此,黄伯蓉、廖序东主编的高等学校文科教材《现代汉语》以及张志公、胡裕树等汉语名家的专著都一致界定:“倍”只使用于数的增长、扩大,不能使用于数的减少、缩小。


(未完,全文共1260字,当前显示30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