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任职程序并不违法
最近,央视知名主持人王志赴云南丽江挂职任副市长一事经媒体披露后,引发媒体和网民种种猜测和评论。有人撰文认为:王志并非国家公务员,从央视面对面栏目突然空降到丽江担任副市长,其任职不符合有关法定程序(10月24日《成都商报》)。
其实,把“公务员身份”作为“挂职锻炼”的前置条件,这种理解是片面的。
《公务员法》第六十三规定: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公务员法》第六十四条进一步明确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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