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市委编办关于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
市纪委:根据彭州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关于对各镇和市级各部门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题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工作方案》要求(彭廉发〔2015〕8号),现将今年我办成员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我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年工作全局,统筹安排,全面推进,形成了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落实责任上做到四个明确:一是明确了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二是明确了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三是明确了各科室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协助党支部抓具体工作;四是明确了对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年终考核,及时与各科室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从而建立起主体明确、目标具体、职责清楚的党风廉政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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