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总结
2011年上半年,在区党委、管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指导下,我区的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创新载体,丰富内涵,贴近实际,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宣传思想工作的影响力、吸引力和感染力,为全面实现我区2011年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建设“富裕、生态、和谐的新东湖”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现将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中。根据我区党政领导人员的变化,及时调整充实了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确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抓,工作人员具体抓,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同时,将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为基层组织考核的基本标准和条件,作为年度“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二是继续完善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度,保证了整个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三是不断创新丰富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的内容和形式,组织年轻干部到市委信息督察室进行调训学习,向满洲里日报、内蒙古日报、广播电台积极投稿,不断弘扬宣传先进个人事迹,宣传我区各方面的先进典型和经验,至6月末,市级媒体刊登我区信息36篇,省级媒体刊登我区信息11篇,增强了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理论武装工作。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全市、全区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把学习实践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更是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深入学习、提高认识、贯彻落实贯穿始终,把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贯穿始终,把解决问题、完善体制机制贯穿始终,把依靠群众、发扬民主贯穿始终,使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通过一系列的学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区党员干部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激发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集中精力推动把我区各项工作推上了一个上新的台阶。
三、继续抓实“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及陆续提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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