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所管理制度
招待所管理制度
(一)
一、凡亚星、银地、郑煤公司来人来客住宿,凭单位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安排住房;董事长的客人住宿,以董事长电话通知为准进行安排住房。凡未经批准不能开房,擅自开房住宿的,经查实按每晚100元一个床位收费,并扣招待服务员人1天的工资。
二、要做好住宿费的统计和清缴工作。每月1日下午5点前将上月的住宿情况准确进行统计(一式二份),报董事长和总公司财务部各一份;每月10日前将各单位住宿欠款清理完毕并上缴总公司财务部,超过20日仍不能收回住宿欠款的,对负责人罚款50元。
三、要以“服务第一、宾客至上”为宗旨,以热情、有礼、诚实、殷勤的态度做好本职工作。
四、招待所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经常对客房进行清理打扫,做到室内设施摆放有序,床单、被套干净、整洁,并定期消毒。总公司对招待所实现不定期检查制度,发现有卫生不到位或有脱岗现象者,每次对负责人罚款10元。
五、搞好防火、防毒、防盗工作,保证所内财产完好无损,保证旅客住宿安全。
六、旅客在住所期间,不准嫖娼赌博,不准吸毒,不准留宿他人。
七、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进入客房,要善于观察旅客包裹有无危险品。
八、要讲究职业道德,客户在与不在,不准私自和乱翻衣柜、抽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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