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掉涉恶”团伙“以案为鉴”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以案为鉴”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在哈尔滨“10.23”案件中打掉涉恶“保车”团伙6个,查处70名涉嫌犯罪社会人员和122名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其中涉及处级干部12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10人。城区13个交警大队中的12个大队大队长及其他警员逾百人涉案,哈市交警系统出现“塌方式”腐败。为深入吸取哈尔滨“10.23”案件教训,这段时间以来通过“以案为鉴”教育学习有了深刻的认识,对于腐败分子的腐败行为,使自己真正在思想上受到了震憾和教育。看着这些人,哪一个过去不是热血方刚、踌躇满志的同志,而今天却成为阶下囚,这就是因为他们在这改革开放深入进行的重要时期,也是社会转型阶段,没有时刻进行理想信念的修养,加强作风建设,导致理想信念动摇,丧失党性原则,宗旨观念淡薄,把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资本,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占据头脑,价值观发生偏离,堕落为犯罪分子。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存在的这些社会问题,下面谈谈自己的看法和观点。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人民的公仆,要作到廉洁从政,正确使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就必须经常约束自己的行为,努力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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