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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反腐倡廉征文

反腐倡廉勿以恶小而为之

作为一名普通的教育工作者,我们看到人们把教师比成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说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说教师是春蚕、是蜡烛、是园丁。应该说这样的评价,赋予了教师神圣的光环,作为教师是多么的欢欣鼓舞,又是多么的骄傲自豪。也许有人会认为作为一名普普通通的人民教师,无权无势,哪里有产生腐败的土壤。其实,教师的腐败,就是部分教师思想的褪化和工作上的不作为,就是有的教师“以恶小而为之”的结果。

三国时期刘备在临终时嘱咐儿子刘禅所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句话讲的是做人的道理,只要是“恶”,即使是小恶也不做;只要是善,即使是小善也要做。我觉得这句话在饯行反腐倡廉的当今也很适用。我们每一位党员教师,若不能做到日行一善,但必须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并一日三省吾身。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两会期间的记者会上所说。“当前最大的危险在于腐败,国之命在人心”。作为一名党员,我们就要长鸣反腐警钟,弘扬廉洁正气,做到自身不腐,敢于反腐,廉洁自律。

纵观媒体报道的许多干部出问题,多数都是“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这说明干部管理监督要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也许,会有一些普通的党员同志认为:什么反腐倡廉,那是领导们的事情,与我们这些普通小人物没啥关系,我们想腐败也没什么机会。于是在平时的工作中,一些普通党员干部不拘小结,不注重个人一言一行,行小“恶”后自嘲这样子的人又不是我一个,从而影响了党员干部的形象,

降低了党在人民群众当中的威信。

现实中,教师的小“恶”行为体现在诸多方面。比如有的教师从事第二职业,使用的精力甚至超过了主业;有的教师想方设法努力跳槽,不安心教育教学第一线,缺乏奉献精神;也有的老师想方设法调进城市,甚至有的跑去令人向往的大都市;更有甚者无视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十条禁令”我行我素,师德师风严重滑坡。于是,有“能力”的人跑”了,没有“能力”的部分教师在没有“能力”这个群体里,其言论亦让人不敢苟同。“那些学生又不是你我的孩子,管他干什么。”“当个教师就这么一点工资,那么卖力干什么。”这样的思想无形之中会指导其行动,造成工作上的不作为。造成这种局面,与部分教师思想的褪化是紧密相联的。

对于当今教师队伍中诸多的小“恶”现象,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又当如何改变。如何调节呢。我个人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要加强师德规范的学习。教育主管部门要教师师德规范的学习,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教育力度。还要可以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教育活动,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充分发挥廉教文化的教育、示范、熏陶、导向作用,通过大力弘扬廉教文化,促进教师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广大教师廉洁奉公、诚信守法的意识,着力营造教育内部乃至全社会良好的“敬廉崇洁”氛围。

第二,要加强群众监督的力度。加强监督是规范权力行使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环节,是我们党实现长期执政的重要保证。因此,党员教师要带头树立接受监督的意识,要让社会和家

长监督自己是否廉洁从教,定期开展社会评教和学生评教活动;要带头发扬民主、接受批评,在党的民主生活会中接受党员的监督和批评,开展自我批评;要带头执行监督制度,要带头适应和运用包括网络在内的舆论监督,要带头运用监督手段来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第三,要加强廉洁自律的修养。反腐倡廉要从自律开始,反腐倡廉的自律比他律更重要。党员教师可以通过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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