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生产加工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吸取我市陈埭镇“6·1”较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遏制亡人火灾多发势头,结合全国正在开展的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根据市政府的部署,办事处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在街道辖区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小生产加工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深入开展小生产加工场所消防安全大排查,集中整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督促各社区、工作点进一步落实小生产加工场所消防安全治理的工作责任和整改措施,有效预防亡人火灾,促进街道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组织机构
成立小生产加工场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街道“三合一”整治办,组长由办事处吴其仁副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由街道“三合一”整治办主任王振杰担任,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督促、指导、跟踪、督查各社区、工作点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整治工作情况,及时收集各方开展工作情况。
三、小生产加工场所的定义
小生产加工场所为自建房或租赁于自建房内(未按厂房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的建筑内),建筑面积小于1500平方米;主要从事生产加工服装、鞋袜、玩具、电子等丙类以上物品的场所。
四、整治重点
(一)“三合一”现象(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合用)是否存在;
(二)疏散楼梯(设置形式、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三)疏散走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四)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是否配备且完整好用;
(五)外窗、阳台是否设置逃生障碍物;
(六)用火用电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七)各种电器线路(安装)敷设是否符合规定。
五、工作职责
(一)街道办事处职责:
1.制定有针对性的排查整治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落实治理责任。
2.组织人员排查辖区内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小生产加工场所,督促各社区、工作点开展综合治理。
3.定期对各社区、工作点上报的整治台帐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指导意见。
(二)各社区居委会、工作点职责:
1.对辖区的小生产加工场所进行摸排,查找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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