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实施意见
机关各承包口,镇直各单位:
为切实发挥机关、事业单位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表率作用,加快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步伐,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精神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的要求,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特制定《稻庄镇建设节约型机关实施意见》如下:
一、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建设节约型机关,需要动员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牢固树立节约意识,倡导节约文明,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新风尚。镇机关、各事业单位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教育、指导和规范工作人员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点滴小事做起,自觉养成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杯水、每一张纸、每一滴油的良好习惯。要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报道,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努力在全镇营造建设节约型机关的浓厚氛围。
二、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要害环节建设节约型机关涉及方方面面,镇机关、各事业单位要按照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实施重点突破,真正把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节约用电1、所有机关、事业单位要采取严格的节电措施,降低能耗。
2、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夏季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得高于20摄氏度,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
3、要合理控制照明光源,尽量采用自然光照,尽可能少开灯或不开灯。办公照明要一律实行分路控制,根据需要开启照明灯;公共区域的照明灯具要安装自动控制开关,杜绝白昼灯、长明灯。离开办公室时要随手关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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