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中财政金融支持的现状与对策
一、我国精准扶贫进程
(一)宏观推进
2014年1月25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是《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实施之后,又一个纲领性文件。文件对完善金融服务机制提出了要求,突出强调改革创新,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对于落实中央新时期扶贫开发战略,形成更加协调、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扶贫开发体制机制,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贫困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明确指出。切实将扶贫开发工作摆到更加重要、更为突出的位置,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消除体制机制障碍,增强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加大扶持力度,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这为下一步的扶贫攻坚战做出了部署,发出了动员令。金融和财政是两个资金供给部门,做好扶贫工作是离不开金融和财政这两个资金供给部,为此,金融和财政体制扶贫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在精准扶贫中运用财政金融体制的必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扶贫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农村极端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2.5亿降低到2012年的2000万左右。农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从2002年的2475.6元到2012年为791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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