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机构执业检查方案
各司法鉴定机构:
根据省司法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司法鉴定规范执业专项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我市司法鉴定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鉴定质量,经研究决定自年6月17日开始至8月20日对全市“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开展司法鉴定规范执业专项检查。现就开展规范执业专项检查提出如下要求:
一、开展司法鉴定规范执业专项检查活动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司法部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司法鉴定规范执业专项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从查处违法违纪问题、整改不规范执业行为入手,全面检查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执业情况,进一步推动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保障鉴定质量,不断提高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促进司法鉴定事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规范执业专项检查活动,努力实现“三个明显提高”、“三个明显减少”工作目标,即: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明显提高、鉴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鉴定质量明显提高;违规违纪执业行为明显减少、鉴定活动不规范问题明显减少、投诉案件明显减少。
二、开展司法鉴定规范执业专项检查活动主要内容
本次专项检查以规范执业活动为重点,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一)执业资质。结合延续登记工作,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执业资质进行规范,主要包括鉴定机构名称、住所、仪器设备、业务范围等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达到相关标准和要求;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鉴定人等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和规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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