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生态葬法的建议
为了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丧葬方式,巩固我县“青山白化”专项整治成果,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加快推进生态葬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生态葬法是指遗体火化后,通过草坪葬、树葬、壁葬、撒江、撒海和骨灰集中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处理骨灰的葬法。全面推行生态葬法要以骨灰处理生态化为抓手,结合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土地资源,将骨灰处理向生态化转变,进一步推动“绿色殡葬”,达到绿化环境、节约土地、移风易俗的目的。
二、工作目标
我县深化殡葬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加快推进生态葬法,进一步遏制乱葬滥埋和“青山白化”现象,严禁在“三沿五区”范围内新建坟墓(三沿两侧视野范围内严禁新建坟墓),不断改善我县生态环境质量。今明两年重点抓好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和继续治理“三沿五区”乱葬滥埋。到年底,全县生态葬法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三沿五区”坟墓治理率达70%以上;到2006年底全县生态葬法覆盖率达70%,“三沿五区”坟墓治理率达90%以上,基本实现“三沿五区”无坟化目标。
三、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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