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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经济改革三十年历程制度问题

从1978年至今,中国的改革开放已经走过30个年头。改革开放所要达到的目标,按照中共十七大的概括乃是“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伟大历史转折”。现在,这个历史转折还没有完全实现。为了完满地实现这个转折,我们应当认真总结30年的经验教训,让历史照亮我们未来的道路。

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通常是由两个“车轮”驱动的。一个是技术,另一个是制度。对于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技术水平处于落后地位的发展中国家而言,新的、效率更高的技术是在先进国家广泛存在并且可及的;但是,是否能够广泛运用这些新技术,却取决于是否拥有与这些技术相适应的制度体系。所以,在技术和制度这两个推动历史前进的车轮中,制度显然较之技术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

灾难促进了改革共识(1970年代后期)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共和国的领导人按照“三年准备、十年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然后逐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设想进行,曾经在1950年代初期恢复国民经济的工作中取得巨大的成功。但是,在1952年土地改革实现和朝鲜停战以后,毛泽东批判了刘少奇等中共领导人组织执行的新民主主义纲领,并在1953年正式确立“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们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的经济基础”为目标的“过渡时期总路线”。1955年掀起“社会主义高潮”,迅速实现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样,中国效仿苏联的榜样,废除了市场制度,全面建立了苏联式的集中计划经济(命令经济)制度。

苏式集中计划经济制度刚一建立,其严重弊端就显现出来。在新民主主义条件下还拥有比较大的经营自主权的国有企业,这时完全变成上级行政管理机关的附属物,人、财、物,供、产、销全都由上级行政机关决定。这样的“生产单位”失去了经营自主权和生产积极性,生产效率和服务质量急剧下降,连国有企业的领导人也啧有烦言。面对党内外对苏式计划经济体制的批评,党政领导决定在保持国有经济的统治地位和坚持命令经济的前提下,对这一体制作出某些调整,适度扩大下级政府和国营企业权力和利益。这就是1956年中共八大决定进行的“经济管理体制改革”。

对于集中计划经济体制应当向哪个方向进行和进行哪些调整,领导人的意见是有差别的。例如,作为当时经济工作主要负责人的陈云提出,要在集中计划经济体制中引入某些市场的因素,形成“三为主,三为辅”的经济格局,这就是在工商经营方面,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是工商业的主体,但是附有一定数量的个体经营作为对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的补充;在生产计划方面,计划生产是工农业生产主体,按照市场变化而在计划许可范围内的自由生产是计划生产的补充;在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里,国家市场是主体,附有一定范围内国家领导的自由市场作为国家市场的补充。

作为党的最高领袖的毛泽东有更大的权威。他认为,苏式计划经济的弊病并不在于用行政命令配置资源,而在于“权力过分集中于中央”,管得过多,统得过死,抑制了各级地方政府、生产单位和职工的积极性。这样,毛泽东在“体制下放”和“人民公社化”的制度基础上,发动了“超英赶美”的“大跃进”运动。上述“经济管理体制改革”招致了1958-1960年期间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争夺资源的大战,经济秩序一片混乱,耗费大量资源所换得的也只是一堆邀功的虚夸数字和严重的经济困难和生命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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