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管治超限超载有关司法、法律性文件为根据,具体贯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治超工作大会精神,依照坚持县政府主导、部分联动,坚持依法治超,坚持路面法律与源头管治偏重,坚持责任倒查、严正工作规律,坚持言论指导营建治超优越气氛,坚持健全治超长效机制的准则,进一步加大超限超载车辆管治力度,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的
(一)全县车辆超限超载率不超越3%,保证不进入全省治超工作评选后十名。
(二)全县境内无车货总重超越55吨和超限100%的砂石料、煤炭、钢材等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三)严厉打击“车托”、“卖标”和暴力抗法、闯关、要挟治超法律人员等违法行为,使全县治超情况获得具体净化。
(四)路面治超结合法律机制和装载源头治理部分协作机制进一步健全。
(五)县域内原资料产地、集散地和大型矿山企业等基本做到不超限超载装载。
三、工作职责
(一)县交通运输局
1、负责横口检测站和小作暂时检测站及活动检测站治超设备的建设、治理,要保证24小时上岗执勤,依法查处超限超载车辆;
2、负责对在路面法律中发现的非标车辆,依法进行处分,并将有关状况抄告其监管部分;
3、负责治超检测站点及治超信息监控收集系统的建设、运营和治理;
4、负责依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治理规则》,对明知驾驶严厉超限超载车辆且没有进行卸载的驾驶人员,撤消驾驶员从业资历证;
5、负责向县政府公示的重点货运源头派驻运管人员,对普通货运源头执行活动巡查,避免车辆超限超载装载;
6、负责监督、督导货运源头严厉执行《省管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则》,对违背《治超规则》的行为,属于本部分职责范围的,依法予以处分,属于其它部分的,实时抄告;
7、负责坚持货运源头、货运企业及从业人员信息系统和档案,制订从业人员的记分扣分准则并施行;
8、对抄告的事项进行查处,查处后果反应抄告部分;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县公安局
1、负责阻拦不合法超限超载车辆并指导其进入治超检测点检测并维护交通次序,要保证每个治超站点每班必需有2名交警上岗执勤;
2、对活动巡查路段不具有卸载场地和称重前提的,要将疑似不合法超限超载车辆指导至邻近的检测站或具有称重设备的场地进行检测;
3、负责依照国办发30号文件要求,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驾驶员严厉执行扣分记分准则;
4、负责增强对陉山大路、河畔路、建设路等县城首要路段的交通监管,杜绝超限超载车辆穿越县城。
5、负责维护治超检测站点工作安全,每个治超站点派驻2名治安民警。对治超检测站点传递的带车闯关、成心泊车拒检、上路停驶梗塞交通等阻碍执行公事的不合法行为,要实时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三)县发改局
1、每月月底将本部分答应的货运源头报县治超办。
2、对抄告的事项进行查处,查处后果反应抄告部分。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县物价局
1、会同有关部分研讨、制订与治超相关的收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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