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局考勤工作办法
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格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关作息制度,坚持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
二、工作时间必须认真办理公务,严禁办理私事。
三、实行外出报告制度。工作时间因公外出,一般干部和工勤人员须向本室主任报告;室主任应向分管书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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