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良种补助金管治办法
为了加强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支持农民(含农场职工,下同)使用良种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加快农作物良种推广,提高农作物产品品质和产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补贴范围
中央财政补贴的农作物品种包括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油菜、棉花和国家确定的其他农作物品种。良种补贴资金的补贴对象是在农业生产中使用农作物良种的农民。
二、职责分工
区政府组织财政局、农业局共同组织落实良种补贴政策。财政、农业部门应当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财政局负责落实良种补贴资金预算,会同农业局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拨付补贴资金,监督检查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
农业局负责良种补贴政策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工作,编制实施方案,核定良种补贴面积,推介展示良种,组织生产管理、技术培训和提供咨询服务,监管实施过程,评估实施效果等。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良种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稳定和充实工作人员,按照政府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各乡镇主要领导对本辖区良种补贴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实施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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