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人大工作须强化十种意识
作为一名在基层人大工作的共产党员,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我进行了深入思考和反思,认为要搞好人大工作,必须树立和强化“十种意识”。
一要强化党的意识。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正确处理好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的关系。一是要正确认识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和党委对“一府两院”的领导关系。党委和人大对“一府两院”的领导和监督都是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依照宪法、法律、法规进行的,两者施权的标准是一致的,目的都是保证“一府两院”把工作搞得更好。二是要妥善处理党委与人大的关系。党委要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为人大履职创造宽松的环境,积极支持人大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大胆地闯,大胆地干,切实推进人大工作向前发展。二要强化政治意识。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深刻认识我国政治制度和西方政治制度的本质区别,坚决抵制西方“三权分立”、“多党制”和“两院制”的消极影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发展道路,在思想上、政治上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三要强化执政意识。首先要牢记党的执政地位来之不易,必须倍加珍惜,并为巩固执政地位、改进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而不懈努力;其次要牢固党的执政目的,认清执政责任,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再次要牢记执政安危,时刻警惕执政中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应对各种矛盾,增强执政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坚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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