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因素及对策
影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因素及对策
内部审计机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对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与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与国家审计相比,往往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不高,难以达到预期目的。本文从影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主要问题及对策谈几点看法。
一、影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主要因素
内部审计机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发挥内部审计在各类组织中的内控与监督作用;有利于弥补国家审计力量不足,消除审计监督的盲区;有利于加强组织自律、预防腐败和消除风险,是内部审计的职责所在,也是加强对所属单位分支机构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的现实需要。内部审计具有情况熟悉、目标明确、标准统一、领导支持、结果管用等得天独厚的条件和优势,但同时也面临诸多困难和不利因素,影响到审计工作质量。
因素之一。内部审计缺乏一定的工作独立性。能够独立开展审计是提高审计质量的重要前提。相比国家审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两项重要法律法规作后盾,并明确规定“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因此审计人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独立性较强,说到底,是法律授权,对法律负责。而内部审计截止目前没有出台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内部审计机构只是一个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虽然大部分单位内审工作主要对“一把手”负责,但也有的由单位纪检、工会、总师等其他副职分管,或在董事会、监事会、审委会(其成员也是下属单位的分管领导)领导下开展工作,因此内审人员并不能做到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甚至有可能受到来自上级机关和主管部门以及个人的干涉。
因素之二。没有统一规范的工作标准和审计操作要求。建立统一规范的工作标准和操作要求是提高审计质量的重要关口。相比国家审计有专业的复核审理机构,并建立了分级质量控制体系,审计质量控制相对得到有效保证。而内部审计机构由于人手少,质量控制制度不完善,一般没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复核和审理,只能依靠自身的力量来“审理”自己的审计过程,即使有专门的内审人员来从事复核和审理工作,但始终无法做到具体实施和复核监督相分离,自己“审理”自己的效果会大打折扣,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必然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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