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区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讲话
各位领导,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全区各级人大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的要求,依法做好区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讲政治,顾大局,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这次区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体现。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讲政治,顾大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要求,依法有序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一)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市、区委对区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新规定、新要求。搞好这次区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最重要的就是要深刻把握好中央和省、市、区委的新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以及党委转发的同级人大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央、省、市关于做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等系列文件精神,全面准确地把握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总体原则、重大部署和工作新要求。
中央、全国人大、省委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代表性强、结构合理、服务人民、履职水平高的人大代表队伍的高度出发,修改了“三法”(选举法、组织法、代表法),发文提出了代表产生和从严管理的新规定、新要求。
2015年9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的决定,修改的内容主要是六个方面:一是明确了乡镇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的职责。二是增加了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三是增加规定县级人大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四是增加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大常委会可以在街道设立工作机构。五是增加规定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不得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的与选举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助。六是对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职责和审查程序予以补充完善等。中央文件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一是地方党委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在党委的集中统一领导下依法有序进行。二是要严格人选标准和条件。三是要严格人选结构要求。四是要准确认定人选身份。五是要改进推荐提名。六是要完善组织考察。七是对党委、人大、组织、统战、纪委、司法机关在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的职责作了明晰。八是提出要建立责任倒查和追究机制,坚持谁推荐谁负责,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九是对人大代表推荐提名、选举和管理中出现把控不严、风气不正、监督不力等严重问题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党委、人大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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