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委党支部经验交流材料(检察分院)
xx检察分院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立足本职,以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为指导,以丰富多彩的老干部活动为载体,为老同志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搭建平台。
一、加强对老干部工作的重视程度
机关党委班子始终把老干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由分院检察长和党组书记亲自过问听取汇报,并召开党组、机关党委会议进行审批。《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下发后,分院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机关党委按照区院要求做好老干部各项工作。为保证老干部工作的正常开展,机关党委充分发挥党支部管理作用,专门选派一名作风严谨细致、工作经验丰富的中层领导担任老干支部书记,将老干部工作纳入党员管理中。每年将老干工作纳入全年检察工作和党组织工作总结中,并建立健全了老干部加强学习、沟通联系、走访慰问等各项工作办法。同时还从机关党建活动经费中挤出资金作为老干部活动经费,用于组织老干部开展各项活动。
二、认真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完善重要情况通报制度
认真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解决广大离退休人员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为此,机关党委全力以赴,抓紧抓好。
一是快事快办离退休人员退休审批问题。为使老干部尽快享受退休生活,积极与组织部、人事局等部门联系,以最快速度办理好离退休人员各项退休手续,使老干部尽快享受到国家和地区制订的各项福利待遇。
二是认真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贴。认真审核发放离退休人员阳光津贴等各项补助。为异地安置的老干部办理银行卡,由专人每月将老干部工资打入指定帐户,使老干部无后顾之忧。
三是认真对待老干部反映的问题,对离退休老干部提出的学习建议或意见要及时归纳整理、反馈、努力改进。由于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繁琐,分院制订意见反馈表,由老干支部书记负责收集汇总并上报院领导,及时架起领导和老干部沟通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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