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按照区委、区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以打造最优发展环境为目标,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强行阻工、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违纪违规人员,推动全区经济发展环境明显好转,为“抢抓新机遇,建设新江南”提供优质的环境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住建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
成员:全局各站室长
下设办公室,由局纪委书记王光银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局纪委廉政谈话室,具体负责关工作调度和安排。
三、整治主要内容
1、“吃、拿、卡、要、报”行为。(责任单位。质安站、绿化处、公用处、建管站、招投标站、住保办、村镇股、财审股、城监大队)
①索取、接受、占用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接受其宴请以及活动安排;
②要求管理服务对象接受有偿服务、购买指定商品、报销个人费用;
③拒不受理应当受理的许可、审批、备案申请,或暗示、授意通过其他途径提交申请的;
④利用职权有意刁难,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⑤在被管理单位报销有关费用。
2、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培训“五乱”行为。(责任单位:质安站、绿化处、建管站、住保办、村镇股、城监大队)
①对已经明令禁止停收的行政审批项目继续收费;
②以协调费为由擅自收取服务对象费用;
③强制管理服务对象赞助、资助和捐赠财物;
④通过中间人、中介机构变相向服务对象收费;
⑤对服务对象乱检查、重复检查等。
3、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全局所有站室)
①不向管理服务对象一次性公示或告知办理事项的具体条件、工作流程和办理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等;
②办事流程不优化,没有执行“全省环节最少”的承诺,办事效率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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