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套分配公有住房房改售房办法
破套分配公有住房房改售房办法
在实物分房期间,部分单位将成套的住房破套分配给两名或两名以上职工,根据房地产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成套住房不得破套出售。为妥善解决遗留问题,本着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和规范管理的精神,根据有关规定,制定破套分配公有住房房改售房办法如下。
一、售房条件
1、在实物分房期间,由两名或两名以上职工合法取得承租权、符合售房条件的公有住房。
2、相关共同承租职工已无涉及清房等事宜的情形。
3、经共同承租职工自行协商,将承租权有偿转让给其中一名职工,并由该职工提出购房申请。
二、转让面积在享受政策情况中的认定
受让人通过承租权有偿转让的形式取得的住房面积不计入其享受公有住房面积;转让人所转让出的面积计入其享受公有住房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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