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院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
文章标题:分院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二、本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分院工作第十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两委”),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三、出席本次大会的正式代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凡是分院工会会员,都有被选举权。
四、大会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分院工会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分院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实行等额选举,候选人均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六、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
七、“两委”委员候选人各一张选票,在同一票箱投票、分别计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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