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预防青少年犯罪典型事迹材料
区检察院预防青少年犯罪典型事迹材料
近年来,针对青少年犯罪的新特点,区检察院确立了以“健全机制,多措并举,整体联动,标本兼治”为目标的一体化预防思维和预防模式,以项目化形式来推进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制环境,取得了良好效果。去年,该院公诉科还获得了“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荣誉称号。
一、寓防于法、完善机制,有效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在检察机关办理批捕、起诉的案件中,未成年人案件占10%。为了使该类案件办理更有针对性,今年3月,检察院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简称“未检科”),选派具有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经验的干警到该科工作,并从中摸索构建了“捕、诉、防”一体的办案机制。
检察机关恰当使用不捕、不诉或量刑建议等,使未成年人的挽救工作驶入新的阶段。例如去年5月,检察院接到一个关于一名初一辍学的学生沈某伙同他人抢动自行车而被捕入狱的案子。案情并不复杂,检察官发现沈某是第一次犯事,而且当时的确是一时糊涂。经过检委会讨论,区检察院决定对该学生作出相对不诉的处理决定。与此同时,对这名孩子的回记考察和跟踪帮教育工作也由此正式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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