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规范党和民族政策措施
各县人民政府,直各委、办、局: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33号,以下简称《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省政府办公厅对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进行了转发(云政办发〔〕75号)。根据《通知》要求,为切实抓好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结合我实际,工作安排如下:
一、深刻认识民族政策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履行维护民族团结的政治责任
我国是各民族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保障各民族一律平等自由。为了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党和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采取许多扶持措施,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形成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局面,各族人民正在同心同德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但是,在新的形势下,民族问题始终是全球范围内的难点、热点问题。特别是在今年,从全国、全省和全的形势来看,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因素依然存在,随着北京奥运会的日益临近,少数地区和单位在工作中仍然存在违反民政政策的行为,仍然存在发生各种风险的可能性,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工作依然严峻。
为此,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在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方面的极端重要性。要切实增强全社会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自觉性,最大限度地减少民族平等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充分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坚决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保障。
二、严格执行民族平等政策,坚决纠正和防止发生损害民族团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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