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
要建设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社会必须以诚信为基础,因为诚信是实现人与人之间、党群之间和谐的前提,只有遵守诚信规则,才能实现人与人之间和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人们的创造活力才能得到保护,创造性得到发挥,也才能真正解决社会发展的活力与效率问题。没有诚信,社会规则就会出现混乱,人们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公平、公正就难以实现,安定和谐也会成为空话。因此,诚信既是构成和谐社会的内容,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
传统伦理道德范畴中,诚信作为基本的道德规范,是整个道德体系的基础。具体而言,“诚”是人的内在德性,包含着对自己良心的不欺,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加强个人道德的内省,存善去恶,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信”是诚的外在表征,人诚于内必显于外,心有诚意,口则必有信语,对他人不存诈伪之心,不说假话,不办假事,开诚布公,取信于人。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诚与信互为表里、兼具神形。
对于个人而言,诚信是人的立身之本,是每个人都应有的基本品质。因此,诚实不欺、相互信任、信守承诺是每个人立身处事的基本要求,也是个人发展和完善的前提条件。
对于家庭而言,诚信是治家之道。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通过婚姻而建立的,互不相识的一对男女经过恋爱或其他途径结为夫妻、组建家庭,夫妻关系是家庭老小这个十字框架的中轴线,家庭要长久、和谐、稳定,则需要夫妻间的诚信来维持。
对于企业而言,诚信是兴业之本。在现代经济条件下,企业存在的表现形式是不停地进行产品、资本、信息等交换活动。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企业活动是一系列契约、合同的组合,而这些契约、合同兑现的前提条件就是双方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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