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七项专项整治
以下是资料站为您准备的中央七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一共有两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实施方案
(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四风问题有关要求,根据《关于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盘群组发[2014]1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局党组决定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深入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局党组成员要率先垂范,局直各部门和基层司法所中层以上干部要重点突出,其他干部职工要积极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形成以重点突破带动作风整体好转的示范效应,提升服务质量、塑造部门形象。
二、主要内容
(一)整治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坚决纠正不讲诚信、不懂规矩、不守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坚决纠正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新官不理旧事,工作相互掣肘等行为;着力解决对待工作不敢担当、不愿负责,遇到矛盾绕着走等问题;着力解决不想事、不干事、混日子等问题。
(二)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严格执行关于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有关规定,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三)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坚决纠正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来访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现象;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吃拿卡要行为;坚决整治执法监管中的作风粗暴、滥用职权行为;切实整治庸懒散,严肃处置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和工作时间上网娱乐、购物、炒股等行为。继续清理吃空饷。
(四)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坚决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
(五)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严禁超编超标配车、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等行为,深入清理机关和党员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豪华装修办公用房等问题。
(六)整治干部管理中的不正之风问题。严禁超出核定的领导职数配备干部;严禁以低职高配等形式超格提拔干部;严禁突破比例限额、超出比例限额、超出规定范围变相设置非领导职数配备干部。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继续深入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等问题。
(八)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纠正在法律服务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九)整治巧立名目、借机敛财。坚决纠正和遏制党员干部借生日祝寿、职务升迁、子女入学、添子添孙、乔迁新居、生病住院、开工开业等各种名目,大操大办,收敛财物。
三、方法步骤
1、自查自纠(3月17日—4月8日)
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按照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逐项查摆,通过自己找、群众提,切实找准查实存在的问题。针对自查自纠出的问题,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按照边查边改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解决途径、任务要求,切实抓好落实。并将自查自纠整改材料于4月8日之前交到纪检组。
2、公开公示(4月9日—4月19日)
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局直各部门、基层司法所负责人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监督。
3、监督检查(4月20日—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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