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管理局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
2017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区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要求,坚定不移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获得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先进单位称号并受到了区委通报表扬,为全区规划大会战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主要工作成效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各级主体责任层层压实
(一)领导率先垂范,统筹高效推进。局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全局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局党组书记、局长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带头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今年以来先后召开局党组会或(扩大会)、局务会、专题会20次以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专门研究、安排部署。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了管人与管事相结合、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落实签字背书,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室(院所)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推动责任层层落实到位。
(二)健全工作机制,促进责任落实。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区规划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制定下发了《2017年度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和监管平台运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召开了区规划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细化安排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10大工作重点36项具体项目,促进了工作落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将区委反馈问题整改、制度执行年、专项治理“微腐败”等重要工作纳入了清单管理,制定明确了局领导班子责任清单68项、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共计95项,每月提醒督查清单落实情况,并在xx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管平台上及时填报;狠抓了清单管理向机关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延伸,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述责述廉工作扎实开展,认真组织召开了2016年度区规划局述责述廉大会,听取了1名局分管领导、4名中层干部述责述廉报告,并现场接受了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其余分管领导和中层干部都进行书面述职述廉报告,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干部的责任意识。
(三)严格监督检查,较真碰硬追责。建立了局目标督查管理考核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签订了目标责任书。2017年局党组专题通报了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完成情况2次,组织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完成情况监督检查2次,督促各级各单位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同时,按要求向区委和区纪委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公示。认真开展廉政约谈,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工作制度,开展主体责任日常约谈2次。全面开展谈话提醒工作,制定了方案,规范了程序,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全年开展谈话提醒70余人次。
二、强化党纪党规,良好政治生态全面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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