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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发展的新思考

吴静欣

作者简介。吴静欣,女,1977年出生于天津,讲师,天津师范大学音乐与影视学院教师。

摘要。当今基础音乐教育正在蓬勃发展,音乐教师的成熟成为音乐教育发展的原动力,音乐教师的培养和发展中的相关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然而教师的成熟与发展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个长期而漫长的过程。本文从课程建设、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发展型教师和关注职后教育几个方面对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建设提出笔者的观点和期望。

关键词:高师音乐教育专业

音乐教育学

课程

音乐教师‘

随着中小学音乐教育的蓬勃发展,音乐教师能力素养的提高迫在眉睫。高师音乐教育专业以培养音乐教师为目标,这一点不容置疑。但是相对基础音乐教育的日新月异,高师音乐教育专业“以不变应万变”的一贯传统明显滞后。教师的培养和成熟应是系统工程,应建立目标——内容——实施——反馈的可测性整体,以提高教学效率。

一、建立以音乐教育学学科为主线的开放型课程体系音乐教育学是一门正在兴起和形成的学科,研究音乐教育全过程、揭示音乐教育的规律、音乐教育的方向、发展形态、基本特点等,从整体上阐明音乐教育学与各学科教育学共同运用的教育理论和方法,并对音乐教育教学实践工作提供科学指导。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既是培养音乐教师的摇篮,音乐教育学学科就应作为其专业性的学科,音乐教育学学科建设将直接影响未来音乐教师的知识能力结构和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发展。

学科定位直接体现培养方向和教育目标的理念。音乐教育是以音乐为媒介教育人。同时,音乐教育的特殊性决定了这两个因素应是互为内容、互为手段的。由于音乐教育与其他非艺术学科在教学内容、目的、形式、评价等各方面都有着鲜明的不同,因此,音乐教育学应是一门独立的学科,不能依附于教育学或音乐学领域,它具备特有的逻辑方式和研究领域。

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体系应适应中小学音乐教育的需要,将音乐教育学学科与音乐技能和知识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从04年实施的天津地区“中小学在职音乐教师的音乐教育观念调查”中发现,音乐教师在实际教学中普遍感受到自身的音乐教育理论知识欠缺,并希望能过通过教研和培训活动能过得以提高。在对“您认为提高自己教学水平最有效的途径”的回答中,选择“参加教研、进修活动”的占76%,选择“加强教育理论学习”的占64%;在回答“您希望得到那方面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时,67%的老师们选择了“音乐教育专业知识”。由此可以看出,以往的音乐教育学学科没有实现到应有的教学目标。首先,课程设置较单一,仅仅开设了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教法等;同时,课时比重非常微弱,仅占总课时量的5.4%-8.1%(见附表1)。在这一点上,我们同一些音乐教育较发达国家和地区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如德国高级音乐师范教育(学制为四年)的课时比例为每学期共120周学时,教育学课程30周学时,占25%;音乐45周学时,占37.5%;自选专业45周学时,占37.5%。(1个周学时表示每周上一节课/45分钟)我国台湾地区在培育教师的四年制大学本科里所开设的教育科学方面的课程也占到了总学时的25%,仅教育科学方面的必修、选修课程就达到25门之多。英国的教师培训中,教育专业课程占总学时的25%-40%。我们的音乐教育专业应增加音乐教育学学科的课时比重。开设音乐教育学、相关教育及心理学的理论和实践课,同时开设有关教师基本技能的训练必修和选修课。如音乐教学与心理、音乐教育学、音乐心理、音乐教学设计、音乐教学法等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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