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要提倡五种发展新模式
陈永昌(黑龙江省科技经济顾问委员会,哈尔滨150001)
文摘编号:1005-913x(2010)12-0003-ca
摘要:学习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四次全会精神,要抓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突出调整经济结构这个主题,结合黑龙江省省情,“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应提倡五种新模式:注重调整结构的协调式发展;注重分配公平的共享式发展;注重改善民生的和谐式发展;注重生态环保的绿色式发展;注重体制改革的创新式发展,注重体制改革的创新式发展。
关键词:“十二五”;发展:新模式
中图分类号:f21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0)12-0003-02
学习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四次全会精神,要抓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突出调整经济结构这个主题,结合黑龙江省省情,“十二五”注重体制改革的创新式发展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应提倡五种新模式,注重五种新导向。
一、注重调整结构的协调式发展
结构与发展是因果关系,结构决定发展的潜能和后劲。“十二五”期间,从省情实际出发,黑龙江省应注重调整四个结构,加快四个发展。
一是调整所有制结构,大力发展民营经济。黑龙江省受计划经济影响,经济结构不尽合理,国有经济比重高,非公有制经济比重小,一直是困扰黑龙江省经济发展的短板和瓶颈。今年国务院出台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新36条,让民营经济进入一些过去不敢进、不许进的行业,比如军工、能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这是历史上的新突破。黑龙江省应抓住这次民营经济发展的新机遇,研究出台组合政策,加快扶植民营企业发展。以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十二五”期间,要放手激活民间投资,放量发展民营中小企业,使黑龙江省的民营经济占gdp的比重由现在的43%提升到60%以上。
二是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黑龙江省三大产业结构不尽合理,主要表现为一产农业大,但大而不强,缺乏农产品深加工;二产工业大,但大而不优,产业层次低,技术不优化;三产现代服务业太小,贡献率低。“十二五”期间,黑龙江省要深层次调整产业结构,力争把一产做强,二产做优,三产做大,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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