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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确处理维稳与维权关系的思考

杨智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我们正确处理维稳与维权的关系提供了新的理念和思路。

我国的国家性质从根本上说,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立法、执法和司法工作的根本任务。这一性质决定了维稳与维权在本质上具有一致性,但其具体实现方式又导致二者之间存在内在的张力。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世情、国情、党情不断发生深刻变化,特别是社会转型进入关键期之后,社会利益关系格局深刻变化,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各种人民内部矛盾日益凸显,公民的权利意识逐渐增强,因利益问题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增多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维稳与维权的问题也随之产生,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重大现实课题。

处理好维稳与维权的关系,首先要弄清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维稳与维权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维权是维稳的基础,维稳的实质是维权。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群众维权提供了可靠保障。维护稳定的过程,就是通过国家强制力对社会主体的行为予以规范和调整,建立规范、有序的社会秩序,实现社会的安定团结、国家的繁荣富强和经济的全面发展,最终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殷实的物质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讲,维护稳定的过程也就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过程,维稳的最终目的就是维权。两者是辩证统一的。

维护政权与维护人权的关系

维稳与维权,首先要处理好维护政权与维护人权的关系。根据宪法规定,我国的国家政权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人权是维权的直接内容,指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每个人按其本质和尊严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政权与人权是互为依赖、密不可分的,政权是人权得以实现的前提和保障,人权是政权赖以存在的基础。在现阶段,处理好维护政权和维护人权的关系,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不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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