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政策宣传月宣传标语
1、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2、认真学习贯彻《包头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
3、守望相助适应新常态,团结奋斗谋求新发展。
4、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
5、民族团结手牵手,和谐发展心连心。
6、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
7、认真开展我市第八个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
8、中华同源,你我同心。
9、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10、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经济发展。
11、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发展。
12、高举民族团结旗帜,共同迈向小康社会。
13、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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