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创建“平安**”活动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市两级法院干警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委关于开展平安创建的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创建“平安**”重大意义的认识上来,统一到创建“平安**”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上来,深入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适应全面创建小康社会新形势的需要,围绕创建工作的中心,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全面提高。要立足法院工作实际,全面做好各项审判、执行、信访工作,积极投身“平安**”创建,切实承担起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司法职责,确保“平安**”创建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二、组织领导市中院成立创建“平安**”工作领导小组,由邹××院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同志任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全市各基层法院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将方案报中院。
三、工作目标全市两级法院要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市工作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实践“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和“司法为民”的宗旨,公正、及时地审理各类案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优良的法治环境和有力的司法保障。通过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按照市委“一年起步夯实基础、两年见效有新突破、三年达标形成机制”的创建步骤,大力开展规范化创建、现代化创建,从严治警、从严治院,至2005年底全院工作要达到以下目标:
1、审判、执行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案件评查优秀率为70%以上,合格率为99%以上,瑕疵案件进一步减少及至杜绝;
2、诉讼当事人服判息诉率应达80%以上,涉诉信访数量明显下降,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健全,司法的社会公信力得到提升;
3、法官队伍素质明显提高,法官职业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强化,职业道德创建和廉洁自律工作明显加强;
4、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信任度明显增强,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率明显提高。
5、建立起严格、规范的管理机制,司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办公信息化水平显著增强。
四、实施步骤第一阶段组织动员。2004年10月份,全市各法院要把市委创建“平安**”方案和工作部署,传达到全体干警,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要提高思想认识,克服厌战和松懈情绪,振奋精神,从实际出发,构建工作计划,确定工作标准,逐级落实责任。对开展创建工作可能遇到的情况要进行调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创建工作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地创建工作方案务于10月10日前报市中院。第二阶段全面创建。10月1日创建活动全面启动。要认真按照工作方案、计划和部署积极稳步地组织实施,抓好落实。各地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市中院拟在11月份选择1至3个基层法院进行督查创建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指导全市的创建工作。2005年6月份要初见成效,10月份实现创建目标的新突破。第三阶段检查验收。2005年10月中旬开始,全市基层法院要对创建“平安**”活动进行自检。在自检的基础上,各基层法院要积极迎接市创建“平安**”领导小组、市中院创建“平安**”领导小组及当地创建“平安**”领导小组的检查考评,并落实奖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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